昨天幫冠君洗完澡,他自己就跑去房間挑選他想穿的衣服,順便看到ipad在旁邊,就跟我說他要看Baby (小賈斯丁的歌,他最近的新歡)。我跟他說,我放在櫃子上面這邊唷,等等媽媽忙完再放給你看,然後就去作我自己的事情。過一會,陳爸問我冠君在作什麼,我說大概在看書吧(因為他在房間沒動靜)。過一會我過去,發現:什麼!他居然在用ipad聽pandora的歌!這也太神奇~仔細一瞧,原來櫃子一格一格的,他就順著爬上去把ipad拿下來了,但是還是有犯案證據,因為塑膠櫃一格格的被他踩歪了!我問他說,Victor是自己爬上去拿的嗎?他也不否認說:yes我爬爬爬上去拿了。這小子真的手腳厲害,可惜只用跟他有興趣的東西(糖果、電視、ipad),真是讓我哭笑不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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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iasanhsi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